格隆汇4月3日丨先机企业集团(00176.HK)公告,于2025年4月3日,卖方(公司全资附属公司,作为卖方)与买方(作为买方)订立买卖协议,据此,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,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入销售股份(相当于出售公司先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),代价为300,000港元。 出售公司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,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照,可进行第 4 类(就证券提供意见)、第 5 类(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)、第 6 类(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)及第 9 类(提供资产管理)受规管活动。出售公司为公...
25-05-13